英文Planning一词如果和经济搭配就是计划经济(Planning Economy),而与城市搭配就成了城市规划(Urban Planning)。计划和规划这两个外来词汇出于同一词源绝非仅仅是巧合,而意味着计划经济和城市规划有着内在的相似性。如果用计划经济来指代一整套意识形态的话,那么它与城市规划之间的类同更加昭然若揭。
其实不用到福柯来告诉我们“知识即权力”的陈词滥调前,雅各布斯早已揭示了城市规划学是如何践行着一套权力逻辑,也因此《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才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以致造成了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规划系学生们一边继续按她所批评的“陈旧”知识规划着城市、一边却把这本书列为必读书单的的奇特景致。
雅各布斯认为,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的错误最根本的在于仇视城市,他们似乎忘记了中世纪那条俚语:“城市的空气带来自由的感觉”。他们对于城市里的“混乱和无序”难以容忍,殊不知换另一种角度看这就是城市多样性的活力。于是带着对乡村和田园生活的怀旧式迷恋,将城市“规划”的支离破碎。这种对城市的仇视思想来源可以追溯到卢梭、尼采以及浪漫主义对“高尚的野蛮人”的“颂扬”。因此《死与生》最终的目的不仅仅在于颠覆现有的城市规划理论,更是对这种理论背后的“敌视城市”的观念进行挑战。
雅各布斯的一生可以说都是在“为城市正名”而战斗。《城市经济》(见另文《回来吧,乡亲》)颠覆传统史学所认为社会是由游牧走向农业再走向城市的教条发展模式,而提出了城市文明先于农业文明的新思路,这一点后来启发了爱德华·索亚等人的灵感(见《后大都市》)。城市和农村孰先孰后并非只是“鸡和蛋”的争执,这牵涉到我们对于城市与农村的关系以及对于城市的基本看法。视农村先于城市,怀旧病就不知不觉地缠绕住我们,雅各布斯所批评的城市规划理论就占据了城市建设的主角,而让我们忽视掉了城市根本不同与乡村和城镇的地方,继续把城市分割为一块块乡镇。
《城市与国家财富》(见另文《扫除成见:别叫她为经济学家》)则向经济学发起挑战。批判了坎梯隆、亚当·斯密以来把国家视为一个经济实体的“愚蠢”观念,认为城市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独特的经济增长动力,而国家财富的增加最终也只能落在城市的肩上。“城市是经济发展之母,不是因为城里人更聪明,而是因为密集的环境。城里有需求的聚集,还有更多刺激,使人们以各种方式提出以前不能提出的问题。这是经济发展的本质,如没有塔,我们都会贫穷。”(来自《洛杉矶时报》在1997年多伦多举行的雅各布斯专题讨论会上对她的访谈。转引自爱德华·索亚 《后大都市》,P19)
了解了雅各布斯为“城市正名”所做的努力,我们回到本文开头提出的“计划和规划”的相似性,以及雅各布斯被人所忽视的“为自由正名”上来。
从城市形态的演变上来看,城市可分为自发性(或有机的)和人造的两种,当然自发性的城市也并非没有经过刻意设计,刻意设计的城市也会变成有机城市(见斯皮罗·科斯托夫:《城市的形成:历史进程中的城市模式和城市意义》 单晧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5)。如果把这种划分应用到城市衰落与兴盛,即城市的“死与生”上,我们会发现,雅各布斯其实在《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以及其后的著作里所强调的正是一种自发的、有机生长的城市,而现代城市规划者们则希望将城市人为设计成一种符合某种理想的地方(无论这种理想是花园式的还是辐射式的)。
同样,雅各布斯的城市也需要规划,规划师的城市里也有自发生长。但这样划分的意义绝非是要证实一下“辩证法”的效用,而是要表明不同侧重的强调意味着不同的城市理念。雅各布斯的观点有助于我们把城市看作是一个“有序复杂有机体”,因此对待城市决不能假设其他条件不变下某一变量和另一变量的函数关系式,或者用概率和统计学分析城市的平均值。而应当向生命科学那样理解城市,重视过程如城市贫民区的非贫民区化过程,由点到面正视当地街区的需求,以及寻找“非平均”的线索等。
自发性城市说到底就是“城市自治权”的问题。《死与生》中对城市居民交互式交往而带来城市活力的欣赏、对贫民区自发改变居住区环境的赞扬、对社区反抗规划“暴政”的着墨强调,都在于把“城市自治”权力从规划者的手中争夺回来。而相反,规划论者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计划主义”,他们认为城市自身无力解决混乱、无序还有拥堵,城市居民成为他们手中的棋子,在其计划(Planning)的平面图(Plan)上任意摆来摆去。
当然并不是说城市完全可以自发成长为一个有序的、良性的环境,正像原教旨的自由市场经济必然会带来马克思所批判的“资本主义罪恶”一样,城市也需要规划或计划。良好的城市规划者应当注重发现“城市多样化条件”中少了那些:中央商务区缺乏首要用途的混合、某某大道人迹稀少、新建街区推倒了所有老建筑、某地区人口过于分散等等。在多样性缺乏的地方为城市活力注入强心剂。
政府、金融机构的作用不是按照规划家们的思路推倒一个个贫民区把他们赶往另一处,而应当为城市自发性生长提供支持,这种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于城市尤为关键。任何提升街区价值的努力如果缺乏他们的支持,让原本愿意留下来再造社区的人都会丧失希望的离开。
或许雅各布斯这位坊间主妇的愤怒叫喊与温情絮语,真的只是非常幸运地成为了压倒政府主导大规模规划这只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许是美国经济在那个年代开始走向萧条,但毋庸质疑的是,“计划主义”这种集权式发展思路与美国自由精神从来都格格不入,正像美国不会产生社会主义一样。
公民自治、城市自治是美国民主与自由的基石,也是美国革命的目的所在。“如果革命的终极目的是自由,是自由可以呈现的一个公共空间的构建,是构建自由,那么,街区的初级共和国,作为人人皆得以自由的唯一实物场所,实际上就是大共和国的目的所在。”(阿伦特:《论革命》陈周旺 译林出版社 2007,P238)这段引文是阿伦特对杰弗逊关于街区体系观点的评价,“无论杰弗逊知道与否,街区体系的基本假设就是:不享有公共幸福就不能说是幸福的;不体验公共自由就不能说是自由的;不参与和分享公共权力就不能说是幸福或自由的。”(同上)我一直觉得雅各布斯和阿伦特在很多方面有着共性,或许她们并不认识对方,而且专注的领域也差别很大,至少在公民自治和城市自治的观点上是相通的。
由此,我们再看开头所说的在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里的城市规划系学生们即实践着“陈旧”的规划学知识,又把《死与生》列为本学科必读书单的分裂式景观时就不足为奇了。在没有公民自治权和城市自治权的支撑下,城市规划只不过是计划(Planning)+平面图(Plan)而已。
谢谢你,让我继续思考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