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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何以不需要神?孔子与达尔文的对话

所谓“伦理”就是规范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德准则。心理学家阿德勒曾说过,“人的烦恼皆源自人际关系”,能处理好人际关系的人,不但自己过的很好,而且可以成为构建社会的基础。

中国传统社会就是建立在儒家关于人际关系的伦理之上。本篇我们讨论的就是,为何儒家伦理能够成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础,而不需要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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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怪力乱神

在18世纪欧洲启蒙主义者的心中,那时候的中国(明清),简直是天堂般的存在。这里没有神权、文官执政,道德规范了社会的秩序。这些正是希冀摆脱神权控制,提倡理性的启蒙学者们所梦寐以求的社会,虽然夹杂了他们太多的幻想与误解。

然而,17世纪发端的科学主义,加上18世纪的启蒙理性,让欧洲在19世纪“无端地”(也可以理解为偶然地)出现了工业革命,进步与发展开始让欧洲人开始自满自大,一时间所有传统国家在他们眼里都变得落后与愚昧。与拿破仑一样打着普及启蒙的旗帜侵略其他国家,欧洲国家也开始侵占传统国家,并试图普及西方文明。

这里并非要去回顾西方人眼中的中国形象,而是要搁置“事后诸葛亮偏见”(心理学称之为后见之明偏误,Hindsight bias),捂住工业革命之后的中西历史不去比较和看待,那么我们才能较为清楚地理解儒家伦理在构建社会基础时的作用。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不信仰宗教的社会,竟然能够如此文明发达,这是西方人所想像不到的。自汉代以降至清代,都是建立在一套儒家伦理道德体系的基石上,这种道德观念不需要超越凡人之上的神来作为后盾,对于人间的不公予以审判和监督。

因此,我们有必要从科学的角度重新看待儒家伦理,不是为了使其复活而摇旗呐喊,也不是为了证明其多么正确,毕竟其中包含太多对权威的崇尚、对女性贬低的言辞。只是为了从另一个角度审视传统。

人际关系可以分为两个大的方面,其一是人与自己的关系,其二是与他人的关系。

与自己的关系

人首先是要处理好自己与自己的关系,《礼记·大学》里,就是从自我开始,来修炼治国平天下之德:

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

简单来说就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格物致知是属于个人的认知,诚意正心属于个人道德,当个人修为成就之后,才是齐家和治国和平天下。因此,最核心的还在于提高自己的个人认知和道德水平。

在如何处理自己与自己的关系上,有两种观念:一种相信个人的理性,一种是相信外在的规则。前者是个人主义的,后者是社群主义的(或是外在的、超越性的)。亚当·斯密一派相信人人为己便可以为全社会造福,康德一派相信绝对道德命令。

而在演化生物学领域,相信自私的个人或基因才是自然选择中生命演化的首选,这一派称之为个体选择;相信不仅仅是在基因和个人层面,在群体层面也存在着自然选择的一派被称之为群体选择或多层选择。前者代表如理查德·道金斯,后者若爱德华·W·威尔逊。

在近代个人主义兴起之前,人人都隶属于一个群体,或是社区的、或是家族的,或是信仰某个教派的,或是同一种职业的等等,虽然现在依然如此,但已经把重心放在个人而不是群体上。因此,那个时候的道德观念是社群主义的。个人主义的兴起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工业革命、城市化让人脱离了原本所属的群体,来到一个充满陌生人的地方,就需要全新的道德观念。

亚当·斯密的“理性人假说”,提出了人人为己,财富增长的观念,这是个人主义的中心思想,就是相信人的理性能力,同时也是启蒙运动的口号。人人理性思考,社会道德进步,这种思路的结果必然是自由主义。之后生物学家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说,也是与其一脉相承。

个人的理性几乎等同于自私,但近年来的研究却指出,人并非纯粹自私,也有无私利他的一面,被行为经济学、认知心理学称为非理性的一面,正是人的善良和正义。

有机体的出现,源自于合作,有叶绿素的细胞与其他细胞共生才有了植物、动物乃至智人,我们人体内DNA也存在很多“垃圾”(非编码DNA),这些“垃圾”曾在形成我们的过程中起过作用。整部生物演化的历史,更多的是合作共生的历史,而不是起“自私的基因”的历史。

因此,合作、利他内置于我们人类的演化史和基因之中。儒家伦理最终落在个人善的一面上,而不是过分强调自私的一面,这是与西方个人主义截然不同的面向。因此,发觉个人纯洁善良,激发出内心中利他的一面,乃是修身养性的主旨,也是写就圣人与英雄的史诗。

演化心理学家斯蒂芬·平克《人性中的善良天使》一书,正是重建西方道德根基的尝试。

与他人的关系

人是社会动物,所以不可能一辈子只和自己相处,也要和别人相处。在自己之外,我们可以将其他人分为几个类别,这几种类别,无论中外东西,都是区别对待的。

儒家伦理讲究五伦,也就是五种人际关系,分别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这五伦之间的关系,《孟子》中如是说: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实际上,我们按照另一种划分,或许更为直观和简洁,分别是亲属关系、群己关系、夫妻关系、朋友关系、陌生人关系。

1.亲属关系

首先是与我们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儒家伦理中的父子、兄弟关系其实都属于血缘关系,这种关系比其他几种关系更加稳固,就像人们常说的“血浓于水”。

在演化生物学领域,亲属关系有特殊的称谓:亲缘选择。我们自己和自己的基因100%相似,父母与孩子的相似度是50%,而祖父母和孙子辈的相似度就是25%,以此类推。有人问生物学家霍尔丹(John Burdon Sanderson Haldane),什么情况下可以舍弃自己去救别人,他回答了这样一句经典名言:“我会为了两个亲兄弟或八个表兄弟这样做”。

霍尔丹的话后来被汉密尔顿用不等式予以表达,成为了扩展达尔文自然选择的“广义适应性”,这也是生物学领域里,解释利他主义能够在自然选择的残酷无情中何以出现的经典解说。

亲缘选择理论认为,我们自身体内的基因得以繁衍不息,其一可以不断生孩子来延续,其二也可以让和自己有相同基因的亲属们繁衍来达到目的。因此,亲属关系可以看作是个人与社会接触和交往的第一道关,儒家社会的最小单位是家庭、家族,而并非是个人,在演化生物学看来是非常直觉的伦理学。反观希伯来的宗教传统,试图打破个人与家庭间的关系,让每个人直接面向神或代表神的组织,就有些违反直觉了。

中国俗语所讲“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从社会组织到商业经营,其初始阶段都自然而然地以亲属关系为核心,即便是在后期这样的团队会出现各种摩擦,因为毕竟亲属之间除了相似度之外,还有更多的非相似度,也就是个人利益考虑。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儒家的五伦中,父子、兄弟之间两者同样都是亲属关系,为何要把父子关系和兄弟关系并立出来?这点非常值得思考。

如果是亲兄弟之间,父子之间的相似度都是50%,并没有单独拎出来的必要。所以,这里的兄弟,并非单指亲兄弟,而更可能是同父异母兄弟。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因此在五伦里,强调兄弟之间的关系就特别显得重要了,一来涉及到长子继承,正室的嫡长子与旁出的庶子是截然不同的,即便是亲兄弟,长幼也应当有序。二来,嫡长子与庶子之间是不同的,同父异母兄弟姐妹之间的相似度只有25%,但是对于父亲来说,不同妻子生下的孩子却与自己具有50%的相似度。

所以,同父异母兄弟之间的差异度(75%)要远远大于他们之间的相似度(25%),兄弟之间“祸起萧墙”、“手足相残”、“同根相煎”的事情屡屡发生,要远远超过相似度为50%的亲兄弟(显然这样的事情也不少)。但对于父亲来说,更不愿看到的就是兄弟相残,即便是异母兄弟之间。


对于其他四种人际关系也非常有意思,儒家为何要强调朋友?君臣关系到底是什么?夫妻之间非血缘非朋友的关系如何处理?还有一个五伦没有提到的陌生人之间的关系,儒家是如何解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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