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你送给女友一把玫瑰来表达爱意,女友接过来之后,撇了一眼说:“送给我一把植物的生殖器官做什么?”
人类对于美的欣赏当然不会如此直白,美就是美,好看就是好看,没什么理由,也不需要去追究实际的功用是什么。
在动物眼里的美,与人类也相同。虽然一只蜜蜂眼里的花朵光谱与我们能看到的光谱差异很大,但花朵照样能够在蜜蜂紫外光的滤镜下,呈现出别致的吸引力。可能对于蜜蜂来说,花朵不仅仅是植物的生殖器官,而是一顿上好的甜品。
康德早年就提出了审美的无功利性,我们纯粹有一种审美偏好,任何强加的功能都降低了美感的意义,就像是把表达爱情的玫瑰,仅仅看作是生殖器就是犯了大忌。
性择理论中,我们先后介绍了费舍尔的性感儿子假说、汉密尔顿-祖克的寄生虫假说,以及扎哈维的缺陷假说。我们也提到了,除了费舍尔,其余的解释性择的理论都算是华莱士派的。
最近,美国鸟类学家理查德·普鲁姆(Richard Prum)试图重启争端,对于华莱士派的解释予以反驳,认为这些人的解释实际上扼杀了性择理论,从而他提出了性择中的“审美假说”,来复兴达尔文的性择论。
普鲁姆的新作《美的演化:被达尔文遗忘的性择理论如何塑造动物世界的》就获得了2018年普利兹非小说类奖的提名,我在前面也介绍过这本书,可惜尚未有中文版发行,这里引用的是普鲁姆在EDGE演讲的内容,选入布鲁克曼编辑出版的《生命》一书。
1998年的时候,普鲁姆就提出了羽毛演化理论。普鲁姆认为,鸟类的羽毛最初并不是为了飞行而演化而来,认为为了飞行而生出羽毛就像是人类为了弹钢琴而演化出手指,鼻梁演化是为了带眼镜一样可笑。
最初长出来短小轻盈的绒毛,或许只是为了好看,或许就是觉得挺酷,反正能吸引到异性,最后这些小绒毛就有了实际功能,竟然能够飞起来,简直和鼻梁上正好架个眼镜一样。
后来,普鲁姆与中科院的研究者们合作,证实了在辽宁发现的伶盗龙化石中,羽毛的出现要早于飞行的演化。
从羽毛演化论的提出,到后来提出性择假说,一切就自然而然了。普鲁姆认为,达尔文说的并没错,审美就是一种独立的进化力量,不需要功利主义的解释,动物和人一样都具备康德的无功利审美观。只有这样解释,才是不需要任何前提假设的性择理论。
汉密尔顿、扎哈维等人认为雄性孔雀羽毛是一种适应性,而普鲁姆觉得,不需要如此复杂的解释,雌孔雀就是喜欢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人类不是也觉得雄性孔雀的羽毛好看吗?
若是把这看作是一种适应性,也就是说性择被纳入到了天择之中,从而也就否定了性择理论。
不得不说,普鲁姆的看法一针见血,把任何现存自然界的东西,人体的每个器官都看作是一种适应性,无疑就像黑格尔所说的:存在就是合理。只是在这些演化生物学家眼里:存在就是适应。
普鲁姆的假说还有一个可贵之处就在于认为雌性的审美情趣完全是自主行为,而雄性只能迁就雌性的特殊兴致。这就从演化生物学的角度,为女性的自主权提供了一个可能的基础。
说是男人们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打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希腊的女人们发起了一场性罢工。只有男人们停止战争,女人们才同意发生性行为,结果女人们赢得了胜利,最后男人们不得不匆匆结束战争,爬到女人们的床上去迎接新的“战斗”。当然,这只是一出雅典式喜剧,但却是达尔文式的性原则理论的出色应用。
女人自己喜欢打扮,爱化妆并非是为了吸引男人,就纯粹只是为了美而已。给男性最值得讲述的一课就是:女孩子穿这么少只为了图个美,不是勾引你的,别再以这种雄性中心主义的观点来看雌性了。
说到这里不得不说,在传统的民间志怪小说中,常常是说书生被女鬼、狐狸精或其他各种磨人的小妖精所诱惑,最终要么惨死要么命悬一线的故事。男人把自身对性的泛滥,怪罪到女人身上,实在是有点像自己长大后没学好,最后怪罪父母没教育好。
话说回来,普鲁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求偶场悖论”,注意是一定程度,还没有完全解决。美是一种主观体验,每个人对于美的理解和偏好都各不相同,动物也是如此。
植物只要开出来花,就可以让蜜蜂采集到蜜然后为之授粉就行,那为何自然界的花朵万紫千红呢?完全没有必要嘛,布鲁姆就说,每只蜜蜂的审美爱好不一样,有的偏爱粉色,有的就钟情于白色,还有品味差一点的对大红色情不自禁。
正是因为审美的不同,自然界的各种生物才会如此的多样,所以说普鲁姆解决的多样性的悖论。但却没有解答为何依然存在同质性,也就是说一个群体里大部分还是有相同的审美偏好,审美偏好也不能遗传,雄性孔雀岂不是各种花色都有?无论哪种总有人喜欢,既然如此,为何这些雄性动物还要争相斗殴呢?
下次我们再说另一个有望解决这个悖论的假说:基因捕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