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理想国》从讨论正义开始,先后辩驳了“欠债还债就是正义”(331E,克法洛斯和玻勒马霍斯)、“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338C,色拉叙马霍斯)以及“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的和最坏的折衷”(359,格劳孔)等“意见”,提出了“正义是心灵的德行”(353E)、“正义者是快乐的”(354)等“知识”,因此,一个人要想快乐,就得热爱正义,不仅因为它能带来某些后果而爱它,最重要的是热爱正义本身(358)。
然而这些并未能使众人心服口服,格劳孔等人央求“苏格拉底”穷根究底弄清楚正义和不正义二者的本质究竟是什么,二者真正的利益又是什么。(368D)于是柏拉图撇开单纯地从个人身上寻找正义的方法,而期望能从国家这个“大写的人”身上找到正义,从而“由大见小”。于是在“苏格拉底”的主持和监管以及其他众人的拥护[1]配合下,一个“理想国”就开始建设起来。
首先,柏拉图把农夫、瓦匠、鞋匠等有各种实用技艺的人邀请进了城邦,然后是商人、劳工(干体力活拿工资的人,见371E)等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健康的国家”(372E),然而这个“猪的城邦”并不能使格劳孔所满意,还需要“一些能使生活稍微舒服一点的东西”(372D),这个“繁华的城邦”由此滋生了更多的欲望,它需要艺术家、医生更多的财富和土地,这样必然会走向使城邦在公私两方面遭受极大的灾难,(373E)的战争,于是就需要军队来保卫人民的生命和我们所有一切的财产(374)。
随后,柏拉图就论述了护卫者所应具备的品质——爱好智慧和刚烈、敏捷、有力(376C),并转而提出了从体能和音乐两方面训练和教育护卫者的问题,并引出了他那著名的“理念论”,接着分辨了能激发不同情绪和培养不同性格的音乐种类,间接的[2]提出了拚弃其他模仿性艺术的看法。然而,这样的护卫者却得不得拥有土地、华丽的住宅等人们常有的一切,因此在第四卷一开始阿得曼托斯尖锐的指出了“护卫者成为完全没有任何幸福的人”(419)。对此,柏拉图以“整体论”的观点予以了答复,即“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为了某一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幸福”、是“一个整体的幸福国家”(420B-D)。
城邦建立起来了,然而它是有潜在的危险,比如贫和富。富则奢侈、懒散和要求变革,贫则粗野、低劣,也要求变革(422),因此城邦要有一定的大小,国家大到还能保持统一就是最佳限度(423B),还要制定一定的秩序如音乐风貌不能改变,并且要举行祭拜神和死者的各种仪式。只有做到了这些,“理想国”才真正的建立了起来。
柏拉图认为这样的国家拥有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四种品性,在找到了智慧、勇敢和节制后,最后一个就是正义了。于是柏拉图指出,正义就是那个能够使节制、勇敢、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那个品质(433B-C),而这个品质就是“有自己的事情干自己的事情”(433E),就是“当生意人、辅助者和护国者这三种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个正义,从而也就使国家成为正义的国家了。”(434C)
在国家里找到正义后,这个“大写的人”身上包含的三个分工明确的人群也就能在个人身上找到了对应:生意人对欲望、辅助者对激情、谋划者对智慧。这样,个人的正义也就是能够使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各起各的作用了。(441D-E)。而不正义以及一切的邪恶,就是对这三者的混淆与迷失(444B)。
在绕了一大圈后,柏拉图终于回到了第一章开始时答案,但相比之下正义的定义丰富和清晰了许多。
在随后的三卷里(五、六、七卷),根据前面提出的总的原则,柏拉图提出了“男女平等”(451C-457B)的思想[3]、以及从“整体论和”“优生学”的角度提出“共妻[4]共子共产”的主张(457C-466D),并论证了实现的可能性等问题,最后柏拉图让“苏格拉底”羞答答地说出了只有哲学家成为国家的国王,这个理想国才能真正实现并才算是达到了至善(473D)。为了消除别人的嘲笑,柏拉图又论述了“现象”和“实在”[5]并区分了“知识”和“意见”[6],而只有哲学家能“看到”本性获得“知识”从而才最能守卫城邦的法律和习惯,才能在言行两方面尽可能和至善本身完全相称,从而统治一个同样善的国家(499)。在第七章中论述了如何教育和培养哲学王的问题。
相应于从国家的正义中看见个人的正义,有五种国家的组织形式也就有五种类型的个人灵魂。柏拉图认为只有这种王政或贵族统治的“理想国”以及这样体制的人,才是一个善的、正义的,其余四种都是恶的、谬误的(449),他们分别是:荣誉统治或荣誉政制[7]、寡头政制、民主政制和僭主政制。这四种政制分别从前一种政制中所产生,位于最后的则是最大的祸害(544C)。柏拉图极其详尽的描述了不同政制体制如何从上一个产生而来,以及在这种政制下个人的心灵状态。
最后,柏拉图再次重申将诗人、画家和其他模仿表象的艺术家从“理想国”中驱逐。这大致是《理想国》的“故事梗概”。
然而当我们回顾这个“理想国”建立的过程,至少有两点值得留意。
一、自然禀赋和劳动分工这是理想国得以建立的首要条件,也是柏拉图讨论正义以及其他所有问题的最终基础。作为一个总的假设前提,这也是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以及随后经济学得以建立的基础。
人类可以选择和控制物种(动物、植物也包括人)的遗传以代替自然选择,从而使其向更利于人的方向进化,这种实践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开始(例如动植物的驯化[8]),柏拉图把其作为一种“常识”,并从优生学的角度予以提出,作为“理想国”的统治管理基础。他具有的这种古希腊时代的常识是可以理解的,当时希腊文明圈内的人把身体的健全与强壮作为一种信仰,并召开祭神意义上的奥林匹亚运动会,在绘画与雕塑中也注重人体的完美和谐等。然而,自然禀赋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然”所造就的,如何先天地被灌入了不同质地的“金属”,柏拉图并没有讲。另外,人生而不同仅具有生物学上的意义,体质上的差异并不能注定产生精神上的不同,这并非是一个可经验的事实。个人性格上智力、勇敢和节制的比例更多的是后天的文化环境、教育条件等塑造的。柏拉图肯定了教育在塑造心灵能力方面的作用,却并不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护卫者或哲学家。
此外,由自然禀赋而导致的劳动分工也是一个值得商榷的观念。拥有不同技能的人各做其事,而不是一个人什么都做这只是一个“比较优势”[9]理论,给予效率以至上的考虑,而如果关注的是就业和社会公平方面,情况又很大不同。柏拉图看到了分工造成的很多结果,比如货币媒介的产生、商业的发展以及国际贸易等经济问题,另外就是分工必然导致的对管理[10]上更高要求,即现代意义上的分工协作或者团队管理等,因此这种对技术分工的管理就不仅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更多的需要智慧,需要一定程度的“哲学王”才能实现。而这样的“哲学王”首先是自己分工明确的内心世界的优秀“职业经理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分工明确的国家的优秀“职业经理人”。
差异以及因其自然禀赋而产生的劳动分工让人失去了选择的可能性以及也否定了后天教育能改变人自身地位和状况的可能。从而固化了社会各个阶层的流动性,并很可能成为一种种姓制度。另一方面,柏拉图也并未重视自然界的偶然性、物种的变异和个人在欲望和智慧间的摇摆。
二、同声相合与同气相求来自于原始民族对自然的感知力,以及毕达哥拉斯学派关于人与宇宙、音乐的相应相合观念,并以此作为论证方法,肯定了国家与个人之间的类同。从而有了如此严谨的秩序、等级划分的“理想国”与“理想人”。但这种“诗性的想象”仅仅是一种象征、一种比喻而已,一种惰于论证的借口。哲学史上经常会看到这种“毕达哥拉斯的比喻”:与人精神层次的三个阶段相对应的历史的三个阶段、人的四种能力对应四种科学、精神和物质对应主体世界和客体世界等等不一而足。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来说,柏拉图会认为人类有一种同构性的东西,语言是人的发明与人类也同构,因此人与人之间不仅能交流,而且可以心领神会对方的意愿。然而语言这个“私人语言”和“公共语言”的外交大使,在其根本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之间,能否左右逢源,还不得而知。事实上,柏拉图的比喻像我这个“语言”的比喻一样拙劣,只是为了省去太多烦琐的论证罢了,那么就当他是一种常识接受下来吧。
[1] 众人的对答中更多的加入了“我们”
[2] 第十卷中则是对艺术和诗歌直接的批判
[3] 包括女人享有同男人一样的教育、就业和参政等权力
[4] 从女人的一方面亦可以理解为“共夫”
[5] 见第七卷中洞穴的比喻
[6] 柏拉图将世界分为可知世界和可见世界,对前者的认识有理性和理智两种,后者分为信念和想象两种
[7] 即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
[8] 野马从低矮弱小的物种被人择优培育为可以骑坐的马
[9] 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和李嘉图的相对优势
[10] 柏拉图是从政治的角度提出管理的问题,现代管理学的产生也可以追溯到分工,只是他们更多的运用图表和数学公式来表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