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译者陈周旺的话说几乎所有被后人概括出来的阿伦特政治哲学旨趣,诸如根本!恶、平庸恶、共和政治、公共领域、自由与开端、权威与正当性,都在《论革命》中,以一种气吞山河的磅礴气势,一涌而来。阿伦特向以“潜水采珠员”自居,追求思想之深度,一沉到底,不到极限决不回头。在这里只能揩取其很小的一部分,甚至可能还达不到她的潜水的水平面上。
《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该隐杀死了弟弟亚伯,罗马的建城者罗慕路斯杀死了兄弟雷穆斯,这些故事都直言不讳的告诉我们“无论人类拥有多么深厚的兄弟情谊,这一兄弟情谊都是来自于兄弟仇杀;无论人类能够形成什么样的政治组织,这些政治组织都是起源于罪恶”(p5)。
各个文明都有一个关于人类起源的远古神话或传说,但有起源并不必然关涉结局,古代人眼中的“历史”始终囿于循环之中。希腊人认为一切会死的事物都是易变
的,因此希腊哲学才试图在流逝不居和变幻不定的经验世界之外,需求一种永恒。中世纪在基督教教义的启示下,人们对天国永恒之城的向往,正是源自对世俗世界
的无奈。中国人则以“天不变,道亦不变”来解释王权更替是“天命所归”。即使基督教哲学打破了古代的时间观念,以基督的降生构成了一个不可重复的独特开
端,直到时间的尽头时结束,但并未改变人们对于世俗历史始终处于无休止动荡循环中的基本看法。因此,无论是在西方还是中国,前现代的政治变迁都不过是在帝
国兴衰、王权更迭的循环中往复。直至“革命”的出现,循环才被打断。
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拉丁文为: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使得“革命”一词首先在自然科学中开始受到重视,其拉丁文原意是有规律的天体旋转运动,因此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循环往复的周期运
动。后来在政治领域隐喻人类“政府形式”。“革命”第一次作为政治术语是1660年英国英国查理二世恢复君主制时,随后用于1688年“光荣革命”,这两
次事件中,“革命”的意思都是君权复辟了以前的正当性和光荣,与其原来的意义相去不远。因此,“革命”其实就是“复辟”,即使是对于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
来说,在最初的阶段,参与“革命”的人也“坚信自己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恢复被绝对君主专制或殖民政府的滥用权力所破坏和践踏的事物的旧秩序
”(p33)。托克维尔认为“革命的目的不是推翻旧政权,而是旧政权的复辟”,托马斯·潘恩用“反革命”来指称美国和法国的革命,他们都是在“革命”原有
的意义上把“革命”理解为一场挽救“古典自由”的活动。
除了将“革命”一词原有的“循环往复”之意用在政治领域外,原意的另一层“不可抗拒性”也同时被迁入,然而却以一个全新的意向融入了政治语言之中。
1789年平民攻陷巴士底狱那晚,路易十六惊呼“人民叛变了”,而他的使者利昂古尔纠正说“不,陛下,人民革命了。”国王认为“叛变”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力
来对付的,而利昂古尔说“革命”的意思在于所发生的事情是无可挽回,任何君权所不可抗拒的。对于亲身体验那场大革命的人来说,把“革命”的不可抗拒性比喻
为“暴风骤雨”、“火山喷发”、“洪流”再合适不过了;而从袖手旁观的局外人立场出发来描述和理解“革命”,这种不可抗拒性就转换为历史的必然性力量,它
在十九世纪被黑格尔观念化为历史哲学。
“革命”打破了前现代永恒轮回的周期运动,却没有打破其背后的必然性逻辑,它只是用一种直线式的运动轨迹代替了环形,把历史推向不可预知的未来。至此,以
复辟自由为名义的“革命”,最终却落在了“历史必然性”的樊篱之中。“必然性取代自由成为政治和革命思想的中心范畴”(p41)。
必然性在人切身的体验中就还原为纯粹生物上的欲求:“衣食温饱和种族繁衍”。贫困这“一种处于持续匮乏和极度苦难中的状态”(p48)是各个时代所共有的
社会问题,而这一社会问题一旦成为革命的主导,“幸福”取代“自由”成为革命的目标,必然性便侵入了人们唯一真正自由的政治领域。穷人大众“背负着人类自
有记忆以来就一直支配着自己的必然性,还背负着一直用来征服必然性的暴力”(p98)忘却了自由立国的使命,其革命的结果从来就没有一劳永逸地解决“社会
问题”,“每一次尝试都会导致恐怖,而且正是恐怖把革命送上了绝路”(p96)。因此,所有运用政治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革命注定要失败,自由不会从必然性
中产生。
只有政治的自由才可以作为衡量革命成败的标准,因此“在法国大革命失败的地方美国革命大获成功”(p118)。美国革命者没有忘记革命的目的在于“以自由
立国”,其要旨就在于定立一部自由的宪法。这部宪法的“真正目标不是限制权力,而是创造更多的权力”(p138),只有“权力能制约权力”。他们通过分权
制衡的原则构建一个能维护公民自由的有限政府,而一个文明政府对于所有人又是必须的。美国的国父们以实际的政治行动去践行和建立一种持久的政治制度以保障
自由,这种“思想不会是新的,但只有实践,只有思想的应用,才会是新的”。(p45)
天哪,封面如此熟悉。这本书一直被我压在书堆的最底下。都来不及看。
博主 对 人寸水工 的回复: 2008-12-30 19:40:02
幸好不是桌子腿下。
哈哈,我还是不习惯看如此晦涩的书。撑死了也就是苏珊·桑塔格。看书也是需要缘分。我爱苏珊,但我不爱汉娜。正如我爱帕慕克,却始终无法喜欢莱辛。虽然他们都有诺贝尔奖金。当然<可爱的骨头>是我的无法言说。越是喜爱越是觉得说一句都是多余。
博主 对 人寸水工 的回复: 2008-12-30 20:18:08
桑塔格的书不错,只是都谈不上喜欢。不过相比更敬仰阿伦特,她思想的极限。
所以嘛,看书也是需要缘分的。
博主 对 人寸水工 的回复: 2008-12-30 20:34:44
也对的。以前总看不进去阿伦特,后来才读进去了。看来这个缘分来的有些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