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西方美学史只能从鲍姆嘉通开始。但任何一门学科的历史,自其定名后都要向历史中寻找发展的轨迹,也只有在历史中才有意义。美学史也不例外。因此还要在“美学”这个词定名前的历史里,从庞杂的文献中去寻找关于美学定义上研究的蛛丝马迹,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史”。
那么就需要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或者这个问题应该放在最前面,那就是:什么是美学?他研究的内容是什么?没有这样的界定,也就无法去溯回到历史中去研究。
鲍姆嘉通在提出aesthetik词所给与的界定是这样的:美学是对朦胧的感性的一种认识方法,应把它放到研究清晰思维的逻辑学前。这种把人类认识分为朦胧的感性认识和清晰的理性认识源于沃尔夫。
黑格尔把美学称为艺术哲学的理由是恰当的,毕竟美学所研究的并非一般的美,而是艺术美。我基本同意这样的观点,但还要提出进一步的问题:什么样的东西才构成是艺术?诗、戏剧、绘画、雕塑、建筑,以及近代人所发明的电影、摄影等等,或者说艺术就是人类创造的使自身得以享受某种特殊感情的东西,这里包含这样的限定:人类创造的(而非天然的)、享受某种特殊感情(这种特殊感情可能是愉悦、痛苦、舒适,也可能是炫耀、崇高等)。
另外,还要提到一点,即这里的艺术是否包含自然这样的东西,如果把艺术如上限定,则肯定不是,但自然的美却是无法忽略的事实,仔细看来,艺术是包含自然的,因为自然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一只野兔的眼睛里显现出美来,这种对自然对人所引起的特殊感情同其他人造(人类创造)的艺术所引起的感情有时候会惊人的相似,所以自然美也就只能被认为是人在自己意识中被创造出来的美。
回到开头,那么美学史就可以被另外称作艺术哲学史。这里只是讨论传统意义上的西方的美学史,也可以看作是把希腊罗马文明当作其文化渊源的地区的美学史。西亚、印度以及日本自然不包括在内,俄罗斯虽然其大部分国土在亚洲,但无论从任何方面看,他却更相似于欧洲,尤其在文化精神上对拜占庭的秉承。
本人所讨论除非必要不会列出引用,因为无论从个别表述还是整体思维框架到基本的知识都是从具有优秀思考能力的人那里继承下来的,而如果一一引用的话,恐怕就只剩下一大堆的注释了。